根据工作需要,相山区人民法院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技能测试、面试、资格复审与考察、体检、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工作委托淮北市广惠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承办,由相山区人民法院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因违章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因违反原单位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刑的;
6、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人员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报考岗位工作要求的。
三、报名、资格初审、开考限额与加分项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1日至8月19(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周日、法定假日期间不报名。
2、报名地点:淮北市广惠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淮北市相山北路60-7号财体楼6楼,大润发超市东门南30米)
3、报名事项: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6张,办理报名手续。具有加分条件者,报名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逾期提供的不予加分。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由本人填写《2020年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进行报名。
4、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5、开考限额: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相应调整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或降低开考比例。
6、加分项
(1)有从事法院工作经验者,可适当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或参保证明。其中在法院工作超过半年的,加1-2分;在法院工作不满半年的,加0.5-1分,具体加分分值以报考人员所在法院提供的现实表现材料决定。
(2)报考行政后勤岗位人员所学专业是档案学的,加1分;报考新媒体宣传岗位人员所学专业是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专业的,加1分;报考书记员岗位人员所学专业是法学类的,加1分;具有新媒体运营(微信、微博、短视频等)经验的,参照其作品在正式媒体、刊物上发表情况,可适当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
(3)加分累计不超过3分。
(4)以上加分项加分标准由相山区人民法院核定,在笔试、技能测试、面试合成成绩的基础上加分。加分不进行折算。
四、考试项目
1、笔试(分值100分):内容包括语文、政治、法律基础知识。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于8月21日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和技能测试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技能测试。报考人员须缴纳笔试费40元/人。
2、技能测试(分值100分)
所有考生均需参加技能测试,内容主要为汉字速录。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规定。报考人员须缴纳技能测试费共55元/人。
3、面试(分值100分)
笔试和技能测试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爱岗意识等综合素质。
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时缴纳面试费 70 元/人,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
将笔试(占总成绩30%)、技能测试(占总成绩40%)、面试(占总成绩30%)成绩进行折算,相加后加上加分合成总成绩,由高向低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为考察人选。
五、资格复审与考察、体检
1、资格复审与考察由相山区人民法院负责进行。通过查阅档案、实地考察、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合格人员即为体检人选。
2、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
3、体检时间和集结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4、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
5、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体检人员如有身体不合格者,按同岗位报考人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合成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递补。笔试成绩仍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六、公示与聘用
1、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和加分、合成总成绩、复审与考察、体检、拟聘用人选名单分阶段在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网、淮北广惠公司网、广惠招聘公众号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相山区人民法院和淮北市广惠人力资源公司反映。经核查情况属实的,不再进入下一程序。
2、聘用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和上岗实操培训,培训期间工资按淮北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培训合格者由相山区人民法院确定为聘用人员。
3、聘用人员由广惠公司与相山区人民法院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后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安排到相山区人民法院工作,劳动合同期限为二年,试用期二个月。期满根据相山区人民法院需要,可续签劳动合同或予以辞退。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按时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按考试合成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月工资为淮北市最低工资标准+绩效考核工资,
按相山区同类标准缴纳养老、工伤、医疗(含生育、大病医保)、失业四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分别承担。
八、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相山区人民法院和淮北市广惠人力资源公司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
0561-3321088、3321099、3366596
3、监督电话:
0561-2326228
4、公告发布、公示网址
相山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hbxsfy.chinacourt.gov.cn
淮北广惠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网址:http://www.hbghrl.com/
广惠招聘公众号:
相山区人民法院淮北市广惠人力资源公司2020年8月10日